注冊城市規劃師怎么考
考試科目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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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設4個科目城鄉規劃編制考試科目:《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考試為滾動考試城鄉規劃編制考試科目,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城鄉規劃編制考試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職業資格合格證書。
成績管理
考試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合格標準
2012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發證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管理部門建設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注冊城市規劃師的注冊管理工作。
申請注冊條件
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恪守注冊城市規劃師職業道德;
(二)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在注冊城市規劃師崗位上工作。再次注冊者,應經單位考核合格并有參加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的證明。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五)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擴展資料:
初始注冊登記
1、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國家注冊機構統一制定的“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登記申請表”;
(2)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3)工作證或聘用合同;
2、申請初始注冊登記,按以下程序辦理:
(1)申請人向其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注冊城市規劃師注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連同其他申請材料一并報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機構;
(3)省級注冊管理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人員的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公章后報國家注冊機構;
(4)國家注冊機構對省級注冊機構報送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并將審核后的申請材料加蓋公章后返回省級注冊機構1份存檔。
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核準注冊登記,頒發《登記證》或《注冊證》。對不予注冊登記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續期注冊登記
1、應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填寫的由國家注冊機構統一制定的注冊城市規劃師續期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在注冊登記期內接受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城市規劃繼續教育證明;
(3)工作證或聘用合同;
2、申請續期注冊登記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向其所在單位提出續期注冊登記申請并填寫續期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后,連同其他續期注冊申請材料一并上報所屬省級注冊機構;
(3)省級注冊機構對有關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續期注冊登記條件人員的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公章后報國家注冊機構審核,核發新的《登記證》或《注冊證》。
(4)國家注冊機構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將續期注冊申請表返回省級注冊機構1份存檔。
續期注冊登記的有效期限為三年,自準予續期注冊登記之日起計算。
變更注冊登記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注冊登記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填寫由國家注冊機構統一制定的注冊城市規劃師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一式二份);
(2)調出單位同意并在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機構;
(3)調出單位的省級注冊機構在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交還申請人;
(4)申請人向調入單位提交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
(5)調入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機構;
(6)調入單位的省級注冊機構在變更注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國家注冊機構核準,并換發《登記證》或《注冊證》。
(7)國家注冊機構將加蓋公章后的變更注冊申請表返回省級注冊機構1份存檔。
2、本地區變更注冊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填寫注冊城市規劃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
(2)調出單位和調入單位均表示同意,并在變更注冊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的省級注冊機構;
(3)省級注冊機構在變更注冊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國家注冊機構核準,并換發《登記證》或《注冊證》。
注冊有效期
注冊城市規劃師每次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應當重新辦理注冊登記。
撤銷注冊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到刑事處罰的。
(三)脫離注冊城市規劃師崗位連續2年以上。
(四)因在城市規劃工作中的失誤造成損失,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注冊城市規劃師
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科目
注冊城鄉規劃師的考試科目是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知識、城鄉規劃管理法規、城鄉規劃實務。
圖一
其報考要求是:年齡在18周歲以上,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注冊城鄉規劃師的工作職責是:1、帶領規劃設計團隊制定各類規劃設計工作;2、規劃設計項目的前期考察、匯報工作;3、制定各項目總規、控規及專項規劃;4、負責重點項目規劃方案的政府匯報。
圖二

城鄉規劃師的考試科目有哪些?
考試共設《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4個科目。其中《城鄉規劃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其余3個科目試題為客觀題。
城鄉規劃考研考哪些科目
城鄉規劃考研考的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論。
2、英語一。
3、城市規劃基礎。
4、城市規劃設計或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城市規劃專業主干課程
1、專業知識課程:城鄉規劃原理、城鄉生態與環境規劃、中國城市建設史與規劃史、外國城市建設史與規劃史、城鄉基礎設施規劃、城鄉道路與交通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與村鎮規劃、詳細規劃與城市設計、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社會綜合調查研究、地理信息系統應用等。
2、專業實踐課程:住區認識調查、社會調查、城鄉認識調查、城市總體規劃設計、鄉村規劃設計、控制性詳細規劃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城市設計等。
城鄉規劃專業
1、城鄉規劃是支撐我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保護生態環境、繼承和創新中華優秀文化、營造美好人居的重要領域。城鄉規劃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備堅實的城鄉規劃基礎理論知識和實踐應用能力,具有社會責任感、團隊精神、創新思維和可持續發展理念。
2、城鄉規劃專業屬于工學門類的建筑類專業,所屬學科是工學“城鄉規劃學”一級學科。它是以可持續發展思想為指導,以城鄉社會、經濟、環境、空間的和諧發展為目標,以城鄉物質空間為核心,以城鄉土地使用為對象,通過城鄉規劃的編制、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建設實施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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