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區域和城市有哪些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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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念再起!誰能躋身第十個國家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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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心城市
國家中心城市是中國城鎮體系規劃設置的最高層級,最早在2005年由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依據《城市規劃法》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時提出。[1][2]
2007年,由原建設部上報國務院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06—2020年)》中指出:國家中心城市是全國城鎮體系的核心城市,在我國的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的中心和樞紐作用,在推動國際經濟發展和文化交流方面也發揮著重要的門戶作用。國家中心城市應當具有全國范圍的中心性和一定區域的國際性兩大基本特征。[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定義,國家中心城市是指居于國家戰略要津、肩負國家使命、引領區域發展、參與國際競爭、代表國家形象的現代化大都市。在資源環境承載條件和經濟發展基礎較好的地區規劃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既是引領全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完善對外開放區域布局的重要舉措。[3]
國家中心城市是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層級之上出現的新的“塔尖”,集中了中國和中國城市在空間、人口、資源和政策上的主要優勢[4]。2010年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0—2020年)》明確提出五大國家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的規劃和定位[2];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先后發函支持成都、武漢、鄭州、西安建設國家中心城市。[5][6][7][8]
中文名
國家中心城市
外文名
National Central City
發布機構
國家住建部、國家發改委
發布時間
2010年起
快速
導航
城市建設
城市定位
綜合評估
經濟指標
影響意義
名稱起源
《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是城鄉規劃中最頂層的法定規劃,是關于全國城鎮發展和城鎮空間布局的統籌安排,是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的重要政策依據,也是各地制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依據。[9]
國家中心城市的正式提出,最早是在2005年。當時,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中規院)受建設部(現住建部)委托,在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06-2010年)》過程中,首次使用了這個概念。[10]
在那輪編制過程中,中規院認為,應該在城鎮體系的最高位置設立國家中心城市,讓它們在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中心和樞紐作用,并在規劃中把北京、上海、天津、廣州4個大城市確定為首批國家中心城市。這個規劃2007年雖然由建設部上報給了國務院,但一直沒有得到批復。[10]
2010年,住建部根據城市發展的新形勢,又編制了新一輪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0-2020)》。在那輪規劃中,中規院又在國家中心城市的名單中增加了重慶。當年2月,住建部對外公布了規劃的草案,但與上一輪《全國城鎮體系規劃》一樣,國務院也沒有對其作出批復。[10]
共9張
國家中心城市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對未來城鎮化的發展路徑、主要目標和戰略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了落實這個規劃,2015年,中規院再次啟動了《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的編制工作。[10]
按照計劃,《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應該于2016年完成并上報國務院審批。但截至2017年,該規劃仍未上報國務院。[10]
國家中心城市處于城鎮體系的最高層級,也被稱為塔尖城市。按照中規院的設想,國家中心城市對外要具有相當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能代表國家參與國際競爭,推動國際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對內則是經濟活動和資源配置的中樞,是國家綜合交通和信息網絡的樞紐,是科教、文化和創新中心,具備引領、輻射和集散功能。[10]
城市建設
國家中心城市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在國家經濟結構和戰略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是實現“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推動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必然要求。[11]
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著力:一是沖破傳統思維定式。牢固樹立國家中心城市的責任意識、競爭意識和機遇意識,積極利用區域資源創造新優勢,將國家中心城市建設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做;二是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綜合功能,按照國際大都市標準規劃、建設、管理和運營城市,不斷提高城市的科技創新能力、國際競爭能力、輻射帶動能力、交通通達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建立健全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完善城市應急機制,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著眼世界發展趨勢,打造國際交流平臺,加快國際物流通道建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三是推進屬地區域產業城鎮集群發展。應發揮國家中心城市的能動作用,大力發展城市功能全覆蓋的中小城鎮,形成國家中心城市—區域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鎮等多層級功能的城市集群。發揮國家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功能,以產業技術鏈和物流鏈為紐帶,合理布局區域產業基地,整體提升區域發展水平。[11]
國家中心城市作為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平臺和戰略支點,承載了國家的政治目標和戰略任務,國家中心城市不僅要關注自身的發展,還要勇擔國家賦予的重大歷史使命和責任擔當,堅定不移地落實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引領中國城市建設走出一條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之路。[12]
國家中心城市都是所在區域城市群的核心龍頭城市。中心城市建設除了關注自身功能提升以外,還需要充分加強與周邊城市區域的優勢互補和協同發展,推進區域人口、產業、交通、生態、公共服務、市場要素和體制機制一體化對接,建設高效聯動、富有活力和競爭力的城市群區域,形成以中心城市為核心帶動、區域整體均衡協同發展的良性格局。[13]
城市定位
總體定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14]
城市 定位
北京
首都,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15] 打造北京—天津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16]
天津
直轄市之一,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17] 打造北京—天津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16]
上海
直轄市之一,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18] 打造上海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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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總體上看,北京、天津、上海、廣州分別引領環渤海、長三角和珠三角區域發展[27] ;重慶、成都是西部大開發的重要平臺,是長江經濟帶的戰略支撐[22] ;武漢輻射帶動中部和長江中游地區,支撐長江經濟帶發展[3] ;鄭州引領中原發展、支撐中部崛起[7] ;西安立足古絲綢之路起點,作為向西開放的戰略支點,輻射帶動西北及周邊地區發展。[28] [26]
政策表述
北京:強化北京的首都功能和全國中心城市地位,著眼建設世界城市,發展首都經濟,增強文化軟實力,提升國際化程度和國際影響力。加快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強化創新功能,加快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的建設,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不斷改善人居環境,建設宜居城市。[27]
天津:提升天津的國際港口城市、生態城市和北方經濟中心功能,重點開發天津濱海新區,構筑高水平的產業結構,建設成為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先進制造業和技術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增強輻射帶動區域發展的能力。[27]
上海:優化提升上海核心城市的功能,建設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國際大都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強化創新能力和現代服務功能,率先形成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增強輻射帶動長江三角洲其他地區、長江流域和全國發展的能力。[27]
廣州:充分發揮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引領作用,全面增強國際商貿中心、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著力建設國際大都市。[29]
重慶:圍繞建成國家中心城市,強化重慶大都市區西部開發開放戰略支撐和長江經濟帶西部中心樞紐載體功能,充分發揮長江上游地區經濟中心、金融中心、商貿物流中心、科技創新中心、航運中心的作用,加快兩江新區建設,全面增強集聚力、輻射力和競爭力。[22]
成都:以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為目標,增強成都西部地區重要的經濟中心、科技中心、文創中心、對外交往中心和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加快天府新區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完善對外開放平臺,提升參與國際合作競爭層次。[22]
武漢:堅持立足中游、引領中部、服務全國、鏈接全球,全面提升武漢現代制造基地、服務高地、創新源地、開放平臺功能,強化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及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強化支撐和承啟作用,拓展沿江發展新空間,挺起長江經濟帶脊梁,加快建成以全國經濟中心、高水平科技創新中心、商貿物流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四大功能為支撐的國家中心城市。增強輻射中部的現代服務功能,打造全國重要的綜合交通樞紐,構筑面向全球的內陸開放高地,建設國際知名的美麗宜居城市。[3]
鄭州:著力發展樞紐經濟,著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著力增強經濟綜合實力,努力建設具有創新活力、人文魅力、生態智慧、開放包容的國家中心城市,在引領中原城市群一體化發展、支撐中部崛起和服務全國發展大局中作出更大貢獻。夯實產業基礎,全面提升綜合經濟實力。突出改革創新,加快培育壯大新動能。發揮區位優勢,打造交通和物流中樞。堅持內外聯動,構筑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彰顯人文特色,建設國際化現代都市。[30]
西安:加快西安中心城市建設步伐,加強西咸新區、西安高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西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建設,強化面向西北地區的綜合服務和對外交往門戶功能,提升維護西北繁榮穩定的戰略功能,打造西部地區重要的經濟中心、對外交往中心、絲路科創中心、絲路文化高地、內陸開放高地、國家綜合交通樞紐。保護好古都風貌,統籌老城、新區發展,加快大西安都市圈立體交通體系建設,形成多軸線、多組團、多中心格局,建成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國際化大都市。[26]
綜合評估
2018年1月26日,教育部《中國都市化進程年度報告》課題組、上海交通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發布了《2017國家中心城市發展報告》。報告顯示,當時已有的8個國家中心城市綜合評估排名依次是:北京、上海、廣州、重慶、天津、武漢、成都和鄭州。[31] [32]
2018年11月3日,中國社科院研究機構發布的“國家中心城市指數”報告顯示:國家綜合中心為北京;國家重要中心為上海和廣州;潛在國家重要中心為深圳、武漢、天津、成都、重慶、西安、南京、杭州、鄭州。課題組選取政治、金融、科技、交通、教育、醫療、文化、信息、貿易(物流)、國際交往十大城市功能,用以測度國家中心城市的綜合服務能力,并通過對中國內地25個樣本城市以上功能的集聚力和聯系力進行指標化測算,得出上述研究結果。[33]
經濟指標 中國國家中心城市經濟指標(2018年)
排名 城市 GDP(億元) GDP同比增速(%)
1
上海
32679.87
6.6[34]
2
北京
30320.0
6.6[35]
3
廣州
22859.35
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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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意義
地區
國家中心城市側重于對國內的影響,是《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綱要》中提出的位于中國城鎮體系中最高位置的城市。其對外在發展外向型經濟以及推動國際文化交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這類城市有可能發展成為亞洲乃至世界的金融、貿易、文化、管理的中心城市;而對內在全國具備引領、輻射、集散功能的城市,這種功能表現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
國家中心城市所必須具有的五大特征:一是國家組織經濟活動和配置資源的中樞;二是國家綜合交通和信息網絡樞紐;三是國家科教、文化、創新中心;四是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五是國家城市體系中綜合實力最強的“塔尖城市”。[43]
國家中心城市所必須具有的五大功能:綜合服務功能、產業集群功能、物流樞紐功能、開放高地功能和人文凝聚功能。[44]
中心城市的培育將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縮小地區間發展水平的差距。
政治
中國古代城市的形成與政治中心的設置相一致,城市是區域的政治中心。隨著一批新興工商業城市、交通樞紐城市和資源型城市興起,傳統城市也步入了向近代轉型的現代化啟動階段。區域政治中心地位為城市現代化的啟動奠定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基礎,但作為中國行政網絡中的結點,城市的規劃、管理、建設等方面都帶有政府強制性和目的性,缺乏充足的現代化啟動動力。因而,區域政治中心地位在城市現代化啟動中發揮了促進和制約的雙重作用。
經濟
中心城市作為等級位次高、能量強的經濟中心,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基地,具有生產集中、分工細密、行業和部門比較齊全的特點,形成了一個相對獨立的復雜分工體系。其經濟結構是區域經濟結構的反映,其經濟結構變化的方向、目標、重點、速度會影響到區域經濟的結構,是區域產業升級的先鋒。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趨勢開始顯現,城市間經濟聯系不斷增強,中心城市開始逐漸發揮其對區域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而這種帶動作用則源于中心城市的經濟輻射力。為進一步促進城市經濟和區域經濟的發展,全國城鎮體系規劃中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發展成為區域性中心城市。國家中心城市是區域經濟的中心,是建立國際經濟聯系的紐帶,也代表著城市的國際競爭力。
文化
文化力量是城市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著名的國際大都市,如紐約、倫敦、東京,不僅是全球的經濟中心城市,國際資本、商品、技術、信息的集散地,同時也是國際文化交流的中心城市,是世界各國多元文化交匯、融合、傳播、擴散的網絡終端。文化交流不僅能給城市經濟建設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而且會帶動和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成為城市經濟起飛的重要發動機和助推器。[45]
國際
國家中心城市是指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具有全國性重要影響并能代表本國參與國際競爭的主要城市,是一個國家綜合實力最強、集聚輻射和帶動能力最大的城市代表。從主要特征上說,國家中心城市是國家參與國際分工合作和競爭的代表,是國家或國家主要經濟區域內經濟活動組織和資源配置的中樞,是國家科技文化創新中心,也是國家綜合交通和信息網絡樞紐,起著配置國家資源、主導經濟社會發展和連接國內外的重要作用。國家中心城市的建設發展狀況,不僅關乎城市自身地位的鞏固和提升,直接影響區域的協調發展,而且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關系國家的國際競爭力和國際地位。[46]
參考資料
[1] 國家中心城市繪出中國城市新天際線.新華網 [引用日期2018-11-12]
[2] 國家中心城市數量或為12個 入選標準有哪些?.新華網 [引用日期2018-11-10]
[3]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支持 武漢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引用日期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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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中國,城市/城市群規模必將越來越大,而人才和資本也必然向這些做大做強的城市集中。既然趨勢不可逆,選擇就變得十分重要。
2019-02-01411閱讀49934
頭條說 關注熱點,解讀背后的知識
競爭太激烈!你家會成為國家中心城市嗎?
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都提交了把所在城市建設成國家中心城市的建議或提案。建議把西安建設成國家中心城市,全國政協委員沈健繼續呼吁南京應該成國家中心城市。讓這些地方大員著急的是,目前多個省份都在“舉全省之力”爭取國家中心城市的名額。
2017-03-22133閱讀2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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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目錄
百科名片
名稱起源
城市建設
城市定位
總體定位
政策表述
綜合評估
經濟指標
影響意義
地區
政治
經濟
文化
國際
各地“十四五”藍圖已露端倪,這些城市未來5年怎么干?
“十四五”規劃編制進入城鄉規劃編制計劃目錄了關鍵期,最近各地開始密集征求對本地規劃編制城鄉規劃編制計劃目錄的建議,開門問策。
通過這些公開問計以及前期課題研究,各地“十四五”藍圖已露端倪。面對世界百年未有之變局,中國的城市未來5年怎么干?
城市發展模式漸變
區域發展是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源,城市也已經成為產業和人口聚集的主要載體。最近幾年,中國已經形成了以中心城市、都市圈和城市群引領帶動全局發展的政策方向。因此,各地的“十四五”規劃中,區域和城市發展成為重點。
8月26日,湖北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針對“十四五”規劃,會議指出,要做好區域發展大文章,以中心城市、城市群、城鎮帶建設帶動全域協同高質量發展;著力提升武漢城市圈一體化發展水平和整體實力,更好發揮武漢為龍頭、“襄十隨”和“宜荊荊”城市群為兩翼的引領輻射作用,加快塊狀經濟發展。
湖北的區域發展戰略已經是各省份的普遍做法。在國家重大區域戰略下,各省份也積極在策劃和推動省內次級城市群和都市圈的發展,大力培育經濟副中心城市,形成新的增長極,從而推動區域協調發展。這在各地“十四五”規劃的編制中體現明顯。
區域發展戰略中,中心城市是關鍵角色。尤其在“強省會”戰略下,中心城市人口和產業集聚能力迅速提升,在推動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對城市空間布局帶來挑戰,尤其是中西部城市城鎮化加快推進,未來的城市擴張模式是否將轉變?
實際上,隨著人口和產業加快集聚,中心城市的外延擴張十分迅猛,為了應對這些壓力,近年來,一些城市已經在大力度重塑城市經濟地理。
比如,2017年,成都提出“東進、南拓、西控、北改、中優”重塑城市格局和產業經濟地理;此后,西安提出“北跨、南控、西進、東拓、中優”;2019年,鄭州提出“東強、南動、西美、北靜、中優”。這些都是對城市格局的重大調整和擴張。
可以預計,城市格局的調整戰略將寫入“十四五”規劃,未來幾年仍將是城市的擴張期。但是,城市擴張也引發了對城市的邊界在哪里的疑問,中心城市的發展亟須從外延式擴張轉向內涵式擴張。
城市擴張的同時,城市有機更新也被凸顯出來。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有序實施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2019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要加強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
在“十四五”規劃前期課題中,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就承擔了西安的《“十四五”時期西安轉換城市發展方式、優化空間格局戰略研究》;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也對西安市國土空間規劃研究編制進行研究。
鄭州的“十四五”規劃編制方案就提出,要分析國內先進城市行政區劃調整與整合的經驗做法,分析新形勢下鄭州城市發展空間、人口結構狀況、功能區劃等方面的現狀基礎,分析鄭州急需推動行政區劃調整的必要性因素,立足進一步提升鄭州省會城市功能更好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按照全域城鎮化方向,研究提出“十四五”時期鄭州市加快推動行政區劃調整的思路和舉措。
不僅如此,最近幾年很多城市制定了中長期的戰略發展目標,2020年往往是戰略步驟的第一階段,未來5年將是這些城市新的戰略目標的開局階段,因此,中心城市的“十四五”規劃尤為重要。
比如,2020年成都實現新時代成都“三步走”戰略第一步目標之后,就將在“十四五”時期全面開啟實現第二步戰略目標進程。成都提出,從2020年到2035年,成都要全面建成泛歐泛亞有重要影響力的國際門戶樞紐城市。
未來的增長動力在哪里?
當前,世界正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依賴外循環的增長格局面臨重大挑戰。中國提出加快形成以國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格局,這對中國城市的格局產生重大影響,同時也在促使城市轉變增長動力。
重慶大學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蒲勇健教授認為,這是內陸城市的機遇。而且重慶齊全的工業體系和優越的地理位置,使得重慶有可能在國內大循環中,復興30年前在中國經濟前五的地位。他認為重慶要做好迎接“產業大規模轉移”的準備。
為了提升城市競爭力,鄭州“十四五”規劃編制則設立了建設國家黃河生態帶核心示范區總體發展規劃,推動四路協同、五區聯動加快高質量開放發展總體規劃,加快城市國際化全面提升競爭力總體規劃專項工作組,實施筑基補短趕超戰略加快創新發展總體規劃等四個專項工作組。
實際上,在當前形勢下,如何面對變局,轉變增長動力是城市發展亟待解題。
北京的“十四五”規劃前期課題包括城鄉規劃編制計劃目錄:“十四五”時期,國際國內發展環境重大變化影響及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指標研究;北京市推進現代化建設的目標、路徑研究;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特征及基本思路研究;北京市與其他國際大都市的戰略性比較研究等。
上海的課題包括了“十四五”期間多情景下GDP增長率和相關結構性指標研究;提升國際經濟中心綜合實力、增強國際金融中心資源配置功能、提高國際貿易中心樞紐功能、提升國際航運中心高端服務能力、提升具有全球影響力科技創新中心策源能力的目標和戰略舉措研究。
數字經濟發達和經濟外向度高的杭州,機遇和挑戰同時存在。7月17日,杭州市發布了市發改委制定的《杭州市“十四五”規劃編制目錄》,其區域規劃僅一項,即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發展“十四五”規劃。可以預計,創新驅動將被寄予厚望。
成都此次主要的征集內容包括了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深化產業經濟地理重塑、引領帶動成德眉資同城化發展、建設產業功能區構建產業生態圈、培育發展新動能構建高水平創新體系、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等方面。
8月18日,長沙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調度會議召開。長沙市常務副市長夏建平表示,要找準發展戰略方向。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突出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現代服務業發展、區域消費中心打造、城市群建設等重點,爭取更多的事項納入國家和省的全盤布局。

寧波市城鄉規劃實施規定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城鄉規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寧波市城鄉規劃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實施和規劃區內各類建設活動的城鄉規劃實施管理,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實施城鄉規劃,應當以法律、法規、規章和經批準的城鄉規劃為依據,并符合有關城鄉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第四條 市和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職責,依法加強對城鄉規劃實施工作的領導。第五條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實施管理。
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實施管理。
市和縣(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管理區域內城鄉規劃實施管理。
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建設、住房、城市管理、水利、交通、人防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協同做好規劃實施管理。第六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土資源、城市管理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實施城鄉規劃的工作協調機制、信息資源交換共享機制和社會公眾參與制度,廣泛運用科技手段,加強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第二章 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第七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規劃管理,應當遵循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范圍以外的區域,可以遵循城鄉規劃中的有關專項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實施管理。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對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深化和完善。第八條 在風景名勝區、世界遺產、文物保護單位、地下文物埋藏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歷史文化名村、歷史建筑、古樹名木等保護范圍內,舊城區改建、危房改建和重建、重要基礎設施等用地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因客觀情況難以符合建筑間距、建筑退讓、停車配置、綠地率等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規定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論證,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或者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并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第九條 依法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或者集體所有土地的,征收部門在報請有權機關作出征收決定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供擬征收用地范圍等材料。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征收部門相關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征收部門提供建設項目符合城鄉規劃或者專項規劃的證明文件。
征收部門應當根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供的建設項目符合城鄉規劃或者專項規劃的證明文件,經實地查勘,合理擬定征收用地范圍,并按照法定程序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第十條 用海項目的海域使用權人可以憑海域使用權證書依法辦理建設工程的規劃許可;其中,填海項目形成土地的,海域使用權人應當憑海域使用權證書,辦理土地供應手續,換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后,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需要核發選址意見書的,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交建設項目需要批準、核準、備案的證明文件,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政府年度投資計劃目錄、項目建議書批復等。第十二條 可能嚴重影響環境、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或者個人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時,應當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等材料。
前款所指的可能嚴重影響環境、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第十三條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坐標放線成果等材料。
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內容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內容還應當包括相關技術經濟指標;涉及日照要求的,應當包括日照分析內容或者報告。
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坐標放線成果等材料應當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信息化審批程序的格式標準。第十四條 下列建設工程不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一)公共自行車亭、報刊亭、簡易通信天線;
(二)除市和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要街道以外的街道兩側的建筑物外立面裝修;
(三)小型戶外廣告設施;
(四)建筑工程用地范圍內的管線;
(五)不改變道路線形、斷面的道路維修;
(六)不改變管位軸線和管徑的地下管線局部更新;
(七)雨水口連接管、入戶管等零星管線;
(八)交通信號燈、護欄、電子警察等道路交通管理設施;
(九)各類標志、標線、界樁、監測和監控設施;
(十)建筑內部裝修;
(十一)建筑外墻空調架、雨棚、防盜窗、太陽能設備等設施;
(十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其他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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