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測繪工作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城鄉測繪工作的統一管理測繪資質巡查的通報,確保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和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測繪資質巡查的通報,保持城鄉基本測繪資料的完整性和系統性測繪資質巡查的通報,充分發揮測繪工作在本市經濟建設中的作用測繪資質巡查的通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或使用涉及本市測繪成果的單位或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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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測繪單位承擔地方測繪任務時,也應執行本規定。第三條 天津市測繪管理處(以下簡稱市測繪處)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測繪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并統一管理全市的城鄉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及其控制點的平面坐標和高程值;組織測繪和管理統一分幅的1∶500~1∶10000比例尺城鄉基本地形圖;管理本市城鄉地下綜合管線測繪和地籍測量以及市、區、縣境界面積的量算;核發《測繪許可證》;依法組織測繪成果的管理;指導、協調各專業單位的測繪業務工作。第四條 在本市承擔城鄉測繪任務的單位,須向市測繪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并領得《測繪許可證》后,方準進行測繪。外地的測繪單位在本市承擔測繪任務,須持所在地頒發的《測繪許可證》到市測繪處登記備案。
已取得專業測繪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證書的單位,應向市測繪處登記備案,并由市測繪處核發《測繪許可證》后,方可承擔測繪任務。第五條 各測繪單位在本市承擔基本控制測量和地形測量時,應采用本市統一的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基本地形圖均需按規定分幅和編號。
各專業工程測量,可根據特殊需要采用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和高程系統。第六條 各測繪單位在本市承擔城鄉基本測繪任務時,應在測繪工作開始前將測繪內容、測區范圍、技術標準和工期等報市測繪處審查,經同意后,方可進行。測繪工作結束后,應將測繪成果、成圖復印一份,送市測繪處存檔。
為避免重復測量,使一次測量的成果、成圖多用,對需要使用已有測繪成果的,按國家規定,有償提供。第七條 市測繪處負責對測繪成果、成圖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各單位使用的本市城鄉基本測繪成果、成圖資料,均應加蓋“天津市測繪管理處測繪資料專用章”。無專用章的,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建筑管理等部門不予認可。第八條 各單位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擅自復印城市基本地形圖和地下綜合管線圖。確需復印時,須事先報經市測繪處批準。第九條 對外提供國家未公開發表的測繪資料,必須報經市測繪處批準。第十條 公開出版的旅游圖、交通圖、專題地圖、書刊插附地圖,在印刷前須經市測繪處批準。
車站、機場、廣場、展覽館等公共場所懸掛的和報紙、電視等發表的涉及國家版圖的各類示意圖,在懸掛和發表前須經市測繪處批準。第十一條 凡需在本市進行航空攝影的單位,應向市測繪處提出申請,由市測繪處審核,報國家測繪局審批。第十二條 本市永久性測量標志的保護、委托保管工作,按國務院頒發的《測量標志保護條例》和市人民政府頒發的《天津市永久性測量標志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對執行本規定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測繪處給予獎勵。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測繪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測繪資質巡查的通報:
(一)對未取得《測繪許可證》,私自制作測繪產品、資料的單位,責令停止測繪業務并給予通報批評。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建筑管理等部門和各資料歸口管理單位對其測繪產品和資料不予認可,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測繪和委托單位共同負責;
(二)對擅自超出《測繪許可證》允許范圍進行測量的,分別給予批評、降低測繪資格級別或吊銷《測繪許可證》;
(三)對違反測繪技術標準,造成測繪產品質量低劣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責成測繪單位賠償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四)外地測繪單位承擔本市測繪任務未向市測繪處登記備案的,測繪成果成圖不予認可,并給予通報批評,經濟損失由測繪單位和委托單位共同承擔;
(五)各單位在市測繪部門領借的測繪資料,未經批準擅自轉讓、轉借或復制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按圖紙、資料費數額處以兩倍的罰款;對泄漏國家圖紙資料機密的人員,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第十九條處理;
(六)對未經批準擅自編印、公開出版專業地圖、地理圖、旅游圖、交通圖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停止銷售或發放;
(七)對擅自移動、損毀或故意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按《天津市永久性測量標志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處理。
測繪內業辦公室規章制度
大致可分成3條來寫,目的、理念、要求)總則
優質測繪,高效創新,誠信為本,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理念,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用戶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諾,為用戶提供適用、可靠的測繪資料和先進可行的設計成果;以高質量的測繪產品和服務;達到用戶的完全滿意。培養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備, 訓練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測繪科技人才的測繪隊伍;保持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營造適宜的生產環境;提高全體職工的質量意識,持續改進質量管理;堅持科技創新,實施科教興所,提升核心競爭力,在科技和質量方面保持行業先進水平.
第二條 質量管理目標 同樣寫到總則里面
質量——交付測繪產品合格率達 100%;信譽——保證測繪合同履約率達 100% ;服務——追求用戶滿意率達 100% ;科技——始終保持行業的先進水平為實現我所的質量目標,(質量、信譽、服務、科技四個方面寫4條)
單位全體職工按照年度工作計劃的內容和要點,結合本單位職能和承擔的工作,對單位的質量目標進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質量目標. (目標制定,量化分解)
第三條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是指測繪單位從承擔測繪任務,組織準備,技術設計,生產作業直至產品交付使用全過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它貫徹 "質量第一, 注重實效" 的方針,以保證質量為中心,滿足需求為目標,防檢結合為手段,全員參與為基礎,促進本單位走質量效益的發展道路.(定義取為單獨一項)制定制度如下: (以下每款寫為一條)
1,外業生產管理
A, 外業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操作各種測繪儀器熟悉并理解作業依據的測量規 范及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內容.
B,對技術設計書有關條款如有不同意見,不得擅自修改,應報單位復議, 作業中應嚴格按照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操作.
C,測量使用的儀器設備應良好運行,并按規范規定的檢驗項目對儀器進行 檢驗.全站儀,精密水準儀應每年一次,送省技術監督局檢定.
D,儀器必須有專業人員操作,任何未經培訓并沒有上崗證的人員均不得使 用儀器,儀器操作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操作人員應培養正確的操作習慣,不當操 作造成儀器損壞或測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崗培訓的方式處理.
E,注意生產安全.牢固樹立生產安全的概念,生產作業中時時不忘安全.
F,測量工作結束后,應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交外業組長復查,復查合 格后,提處質檢組,外業觀測記錄應符合規范規定的要求,各專業外業工作結束 后,應提交規范的成果資料.
2,內業生產管理
A,由專人負責檢查外業觀測記錄數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的格式,閉合差是 否超限,若檢查不合格,應補測或重測.
B, 內業作業人員應嚴肅認真, 一絲不茍, 嚴格按規范規定的要求整理數據. 內業計算資料均應有計算人,復核人,審核人簽名.
C,內業作業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絕不能憑主觀推測處理,應詢問外業人員確認,或如有必要親赴作業現場確認.
D,內業操作中使用的軟件應驗證,作業員應熟練掌握軟件的使用方法,避 免丟失數據或錯誤發生.
E, 內業工作結束后, 應會同外業組長編寫本次工程的技術總結及測繪報告, 迎接質檢組的質量檢查.
第四條 測繪技術質量管理
(1)接受測量任務后,應組織技術人員踏勘現場,收集資料,起始點資料應由甲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蓋章后,才能交外業組.
(2)根據甲方要求和工程實際情況,以規范為依據,編寫測量任務書和技術設計書,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測繪管理技術人員會審,編寫結束后簽名.
(3)應定期組織測量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不段引進和吸引新技術新方 法,提高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4)應加強對技術工人的培訓和實踐,積極響應勞動管理部門推行的持證上崗制度,技術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5)不斷研究開發新的技術應用,針對實際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相 應的解決辦法,鼓勵動腦筋,想辦法,努力把每個環節做到規范化,以提升整個 單位的技術水平.
(6)一個測繪工程結束后,都應提交完整的資料并歸檔,應十分重視資料 整理工作 ,對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資料應堅決重做.
(7)測量成果和資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應嚴守保密制度如發現私自提供 他人測量成果者,以批評教育或下崗的方式處理,情節嚴重者由黨政部門按黨紀國法處理. 測繪質量管理.
第五條 測繪產品質量管理.
A,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每個員工都必須有自覺的質量概念,產品質量是一 把尺子,質量好壞代表了單位的形象和綜合管理水平,應推廣全面質量管理.
B,外業組嚴格按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作業,嚴把質量關,外業記錄應 全面推行電子記錄方式作業,外業觀測應遵守各類工程對氣象因素的要求,決不 能蠻干.
C, 儀器精度是測量精度的重要保證, 因此測量前的儀器檢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儀必須檢查其測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絲位置是否正確,垂直誤 差,分叉誤差等,如發現不合精度要求,必須立即改正或送修.水準儀必須檢查 圓盒水準氣泡,管水準氣泡,十字絲,I 角,特別是 I 角的檢查,發現問題,必須改正或送修.測深儀必須做比對測量,如測深不準,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 檢查項目要有記錄,有簽字,有問題的要有匯報,有處理意見.
D,嚴格執行"兩級檢查,一級驗收"的制度,外業組自檢,質檢組復檢, 總工室驗收.
E,測量工程應編寫相應的測量成果或測量技術報告,并履行驗收手續.
第六條 測繪產品質量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為了確保成果,成圖的質量,作業小組在測圖過程中必須做好經常性檢查. 做到站站檢查:每站測圖結束,檢查本站所測地籍要素,地物,地貌有無錯誤和 遺漏,用儀器檢查鄰站所測部分界址點,地物,地貌點的平面和高程是否超限, 如有錯誤,及時糾正;沿途檢查:遷站過程中,沿途進行巡視檢查,觀察圖上的地物,地貌是否正確,有無遺漏;全面檢查:本幅圖的野外工作結束后,作業小組還應對本幅圖作一次全面的檢查,以保證成果成圖質量,便于檢查驗收.全面檢查包括室內檢查,野外巡視檢查和儀器檢查三種.
A,室內檢查,它是檢查成果成圖質量的第一步.首先,檢查各種控制資料 是否齊全;各項成果的圖形條件是否滿足要求;計算是否正確;有無超限或其它 不符合要求的數據; 圖上注記的高程是否與計算成果一致. 其次, 檢查各種記錄, 觀測和計算手簿中的記載是否齊全, 正確, 清晰, 有無連環涂改, 是否合乎要求. 所有控制資料都應作全面詳細檢查,但也可視實際情況重點抽查其中某一部分.
B,野外巡視檢查,它比較容易了解測圖質量的一般情況和發現作業中的缺 點與錯誤.選擇巡視路線的原則是:既能檢查室內發現重大疑點,又能檢查范圍 較大,分布均勻的測繪面積.其方法:一般沿道路進行.檢查進將原圖上地物, 地貌與實地對照比較,查看有無遺漏,綜合取舍情況,形狀是否相似,地貌顯示 是否逼真,符號運用,名稱及其它注記是否正確等,發現問題現場改正。
第七條 質量管理活動
1,評選"質量信得過班組"
2,評選"優秀測繪工程項目"活動
3,評選"優秀測量能手"稱號活動
4,邀請測量專家對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5,與其它測量單位進行技術交流
↑事實上貌似沒有這個事
第八條 遠期目標
爭取完成 ISO 質量體系認證以及計量認證這兩項管理體系的認證工作.
測繪單位技術崗位崗位職責(以下提前到總則之后)
(一)測繪質量的技術負責人:
1、熟悉測繪產品質量標準和生產作業的技術規范,掌握測繪項目的生產過程,對測繪產品的技術、質量負責;
2、負責項目合同的簽定;
3、負責項目的技術方案,質量標準制定;
4、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主要技術問題的處理;
5、負責對項目設計書,檢查報告的審核;
6、負責項目經費、人員、物資、儀器的統一協調安排。
(二)項目負責人:
1、負責項目設計、組織實施、產品檢查;
2、對組織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3、負責對一般性技術問題、質量問題處理;
4、負責項目工作總結、檢查報告的撰寫;
5、負責產品質量檢查的組織;
6、負責成果資料的整理歸檔上交。
(三)技術人員: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負責人交給的測繪生產任務;
2、對所完成的測繪產品質量負責;
3、對測繪資料,成果負有保密責任;
4、負責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資料整理上交;
5、愛護儀器設備。
(四)質量檢查及質量檢查員:
1、質量檢查員必須通過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組織的專門培訓、獲得培訓合格證書;
2、質量檢查程序:
(1)作業員自檢;
(2)作業員互檢;
(3)專職質檢員或 *** 質檢員檢查;
(4)項目負責人撰寫檢查報告上報技術負責人審核。
(五)后勤管理人員:
1、為測繪生產提供物質保障和后勤服務,確保生產第一線任務的順利完成;
2、負責儀器設備的保管、維護;
3、負責測繪技術標準的收集;
4、負責測繪資料的收集,成果資料的管理;
5、負責車輛的駕駛和保養;
6、負責物資的采購、供應、保管;
7、負責經費的管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了加強對本市測繪質量的管理,提高測繪質量,明確測繪質量責任,保障城市安全,維護公眾利益及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上海市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及實施測繪質量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主管部門)
市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質量的統一監督管理。
第四條(測繪單位責任)
測繪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測繪質量的法律法規,對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并接受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法對測繪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測繪統一標準)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與國家測繪系統相聯系并相對獨立的上海平面坐標系統和吳淞高程系統,執行國家、行業和本市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因特殊需要,確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標系統的,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商相關部門批準。
測繪合同中約定特殊技術要求的,不得違反國家和本市規定強制執行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第二章 測繪質量管理制度
第六條(測繪資質制度)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保證測繪成果質量。
外省市測繪單位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持有效的《測繪資質證書》向市測繪管理部門備案,并接受市測繪管理部門進行的測繪質量監督管理。
第七條(測繪質量體系)
測繪單位應當全面推行質量管理,健全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測繪質量體系,并保障質量體系有效運行。
第八條(資格制度)
測繪單位應當配備符合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并按照國家規定的執業資格條件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和生產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承擔具體的測繪工作,保證測繪工作質量。
第九條(技術設計保障制度)
測繪項目施測前,應當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寫測繪技術設計書,技術設計書應當按照規定經過單位有審核權限人員的核準,確保測繪技術設計書規范且符合要求。禁止沒有技術設計書的測繪項目施測。
第十條(質檢制度)
測繪單位應當健全質量檢驗的規章制度。按照國家測繪生產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設立質量檢查機構或者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對測繪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并對測繪項目質量進行最終檢查,保證測繪成果的質量。
各級質量檢查人員對其檢驗工作的質量負責,并有權予以質量否決,有權越級反映質量問題。
第十一條(測繪儀器與測繪軟件)
測繪單位使用的測繪儀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檢定或者校準,進口的測繪儀器應當符合計量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止使用未通過檢定或者超過有效期的測繪儀器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單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測繪軟件。
第三章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
第十二條(監督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市測繪質量的監督檢查,通過組織年度檢查、專項檢查以及其他形式的質量監督檢查,保障本市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檢查主要包括對測繪單位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的檢查,以及對測繪項目成果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上海市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按照市測繪管理部門的質量監督工作計劃,具體承擔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第十三條(年度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質量監督工作計劃,每年組織測繪質量年度檢查。年度檢查主要進行測繪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的檢查,以及抽檢其完成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列為當年度被檢查單位:
(一)初次取得測繪資質的;
(二)原測繪資質升級或增加測繪業務范圍的;
(三)上一年度檢查或專項檢查不合格的;
(四)有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的;
(五)其他應當檢查的。
被列為年度檢查的單位數量不少于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有效持證單位總數的20%。
第十四條(專項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根據測繪管理需要和測繪成果質量現狀,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對某一類測繪專業項目進行質量專項檢查,專項檢查主要對完成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進行檢驗。測繪持證單位的業務范圍中涉及專項檢查項目內容的,應當列為年內的專項檢查被檢單位。
第十五條 (基礎測繪和重大建設工程測繪質量檢驗)
市測繪管理部門對本市基礎測繪成果實行全面質量檢驗?;A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組織的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市重大建設工程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超過30萬元的測繪項目,其測繪成果逐步推行須經省級以上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的質量檢驗制度,確保重大建設工程質量,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第十六條(地下管線跟蹤測量的質量抽檢)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地下管線跟蹤測量項目的質量監督,對地下管線跟蹤測量過程及時進行抽檢,保障地下管線跟蹤測量數據的準確性。
第十七條(對質量不合格舉報的檢查)
被舉報涉嫌生產不合格測繪成果的單位,市測繪管理部門應在初步查實后,組織對該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以及測繪成果的質量狀況進行全面檢查。
第十八條(材料提供)
測繪單位應當配合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法組織的測繪質量監督檢查,無償提供相關材料,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涉及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檢查的,測繪單位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有關質量體系、質量管理制度建立情況的材料;
(二)執行質量管理制度情況的材料;
(三)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對被抽檢的測繪項目,測繪單位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技術設計相關材料;
(二)項目質量控制的相關文件;
(三)項目完成后的成果材料;
(四)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檢查結束后,測繪單位提供的材料應予以返還。
第十九條(檢驗程序、標準及結果判定)
測繪質量管理體系的檢查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的程序和技術方法執行國家和本市地方標準及規定。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結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測繪單位以瞞報、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測繪成果材料為手段,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其當次檢查結果即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申請復檢)
測繪單位對測繪項目成果的監督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測繪管理部門或者市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復檢。向市測繪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的,由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據申請組織復檢。
第二十一條(結果利用)
測繪單位的質量管理狀況和成果質量的監督檢驗結果,應當作為測繪資質審查和年度注冊的重要依據。非本市測繪單位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結果,應當作為備案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質量責任)
測繪單位違反規定,提供質量不合格的測繪成果的,市測繪管理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補測或者重測,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工作自律)
測繪質量監督檢查人員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2007年8月18日起施行。
測繪資質中發現技術人員證書 *** 如何處理
1、對發現 *** 企業的測繪資質復審換證的申請不予受理,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也不予受理。2、在行業內予以通報批評。3、將 *** 企業提供的虛假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行為計入一般不良信息,在國家和本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平臺中予以公示。
各測繪資質單位在測繪資質申請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確保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堅決杜絕類似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對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應始終堅持“零容忍”,建立測繪資質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維護測繪市場規范有序。
證書 *** 給建造師帶來的風險:1、項目質量安全帶來的風險。由于實行項目經理質量責任終身制。一旦發生質量、安全方面的事故,即使本人不在場,也很可能要承擔本不屬于建造師的責任。如果認定建造師有違規行為,輕則吊銷執業證書,重則處以刑罰,這就得不償失了。2、企業違約帶來的風險。由于 *** 本身就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應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用人單位不按協議約定支付 *** 費用,不按協議的范圍或超出協議的范圍使用證書時,建造師的約定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護。3、證書本身的風險。證書一般是兩到三年進行一次年檢,一旦發現 *** 的違規現象,那么年檢將無法通過,因此也就無法再繼續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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