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沒有資質工程合同是否有效

施工方沒有資質的工程合同無效。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有三種施工合同無效,其中施工方沒有資質的話,所簽訂的施工合同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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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測繪資質中發現技術人員證書 *** 如何處理

1、對發現 *** 企業的測繪資質復審換證的申請不予受理,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也不予受理。2、在行業內予以通報批評。3、將 *** 企業提供的虛假行政許可申請材料的行為計入一般不良信息,在國家和本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平臺中予以公示。

各測繪資質單位在測繪資質申請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確保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堅決杜絕類似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對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應始終堅持“零容忍”,建立測繪資質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維護測繪市場規范有序。

證書 *** 給建造師帶來的風險:1、項目質量安全帶來的風險。由于實行項目經理質量責任終身制。一旦發生質量、安全方面的事故,即使本人不在場,也很可能要承擔本不屬于建造師的責任。如果認定建造師有違規行為,輕則吊銷執業證書,重則處以刑罰,這就得不償失了。2、企業違約帶來的風險。由于 *** 本身就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應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用人單位不按協議約定支付 *** 費用,不按協議的范圍或超出協議的范圍使用證書時,建造師的約定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護。3、證書本身的風險。證書一般是兩到三年進行一次年檢,一旦發現 *** 的違規現象,那么年檢將無法通過,因此也就無法再繼續執業。

沒有施工資質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

無建筑施工資質的公司簽訂的建筑承包合同是無效的。違反國家相關法規規定和損害國家、社會利益的合同為無效合同。不具備國家明確要求必須具備相關資質的,合同無效。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如不備案,雖合同仍然有效,但如發生糾紛,則增加所需承擔的風險。由于乙方沒有資質,因此無法成立兩個共同的乙方,也無法使原甲乙雙方簽定有效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十三條 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沒有施工資質合同一定無效嗎

沒有施工資質合同一定無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而承接工程,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的,該合同無效。

承包建筑工程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關于沒有資質違反的法律法規

案發事由 一家建筑設計顧問公司尚未取得資質時,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就找上門來,雙方商定,由設計公司完成方案設計后,房地產公司向設計顧問公司支付50萬元。合同簽訂后,設計顧問公司辛辛苦苦干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了一個多月,總算弄完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了,房地產公司看了后很滿意,并且也報了上去。但是后來,該房地產公司不打算繼續開發該樓盤,因此就以“設計公司不具備資質、因而合同無效”為由不付設計款,引起設計顧問公司的不滿。

律師評析客座律師:世聯新紀元律師事務所郭玉濤 客觀地說,現實中沒有取得資質就從事建筑設計的公司不少。那么,沒有資質而從事設計工作是否必然合同無效? 按照建筑法、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攬設計任務必須有相應資質,沒有資質則不能承攬。同時,《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因此,從一般的規律看,沒有資質而簽訂的設計合同是無效的,但是我認為不能這樣簡單地考慮,僵化的認識很容易導致不公平的結果。 問題在于“強制性規定”的概念。我把強制性規定分成兩大類,一種是規定的實質性法律行為、事實、事件等條件,這些條件構成了合同的基本權利義務關系,違反了這些規定,會導致國家、集體、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他人利益的損害,因此絕對不能違反,一份合同的內容如果包含這些條件,就應該是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應屬無效。 另外一種是對法律行為形式、方式、前提等條件的規定,主要是體現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例如關于對營業執照、許可證、資質、資格等的規定就是如此。違反了這些規定而簽訂的合同,并不一定會對國家、集體、他人的利益造成損害,并不影響合同的實質性履行。所以國家可以對違法行為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但是并沒有必要當然地認為這些合同就是無效的。 比如一個小商販無照經營,肯定違反了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規定。他賣出一包香煙,并不能僅由于其無照經營而認定其“賣煙”行為是無效的,因為無照經營造成國家稅款的流失,可以通過行政處罰加以彌補,而不必特別解除其銷售行為。但如果他販賣的是假煙,那么其賣煙的合同就觸犯了國家實質性強制性規定,合同的履行會造成很大損失,因此必然是無效的。 就拿我們前面提到的設計合同糾紛案件來說,資質制度是國家為了保障建筑工程質量而確定的管理制度,沒有資質而承接設計任務的行為確實是不對的,國家可以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但是我們要看,這樣的行為后果是不是一定會帶來損失或者損害,如果可能,則國家就必須予以制止。但是如果沒有這樣的后果,就沒有必要予以制止。 事實上,資質僅僅是國家行政管理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放眼北京的建筑市場,到處都是德國、英美、日本、澳洲設計大師活動的身影,他們在中國何嘗有過什么資質,但是他們的設計成果仍然得到應用。 所以總的來說,我認為對于沒有資質簽訂的設計合同,應當區別對待,對于沒有實質性違法問題,政府部門在技術上予以接受的設計成果,應當認定設計合同是有效的,設計方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其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可以予以行政處罰,但是其民事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障,接受其設計成果的單位應當按照設計合同的約定給付設計款項,而不能隨意主張合同無效。

注冊測繪師 單位無資質 無法初始注冊 會作廢嗎?

1.必須要在有資質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的單位注冊

2.不會作廢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超期注冊要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3.測繪師允許注冊單位與工作單位不一致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是不是 *** 不好說無測繪資質合同無效,而且你單位沒資質都不具備報考條件。